欢迎访问。

微信
小程序
少儿表演考级网

请向官谣“亮剑”,优化民企营商环境

2025-09-08 10:03:09 作者 : 浏览 : 60 次 0 评论

有句话说得好:村口的狗叫了,于是村里的狗也跟着一起叫,他们也不知道为什么叫,叫的什么意思,但是跟着叫。当浑浊成为一种常态,清白就是一种罪。时下的网络谣言,确实害人不浅。

两年前,有人打着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名义,动员20多家官办发证机构,建立2个“山寨证书”专栏,集中发表74篇侵权文章,抹黑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和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随后,300多家知名媒体为蹭热点、博流量,转载或发布造谣文章1200余篇。该官谣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给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和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造成极大困扰。试想,真是“山寨证书”,还有机会起诉273家造谣传谣者?

近期,国家网信办深入组织开展“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整治涉企侵权信息乱象”专项行动,指导网站平台加强网上涉企信息内容管理,依法依约处置一批侵犯企业、企业家网络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布典型案例。一批在网上散布谣言信息、恶意诋毁企业形象、谋取非法利益的账号,被依法依约关闭,传递出国家为企业,尤其是为民营企业、企业家维护合法权益,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的坚定决心。

  

强化对民营企业的保护
净化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针对本次“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北京日报发表快评表示,营商环境是一个立体系统,包括法治、政务、产业、自然、社会、开放和舆论等多个子系统,在互联网无远弗届的今天,任何一条失实的毁谤,都可能急剧扩散,进而令舆论环境乌烟瘴气。而市场经济很大程度就是预期经济。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不可能在谣诼满天飞的环境里有卓越表现,企业家不可能在动辄得咎、污言秽语的压力下专心谋发展,产品研发不可能在满是“水军”“黑公关”的评论中迅速优化升级,消费者不可能在充斥着虚假信息、无良广告的环境里安心做出购买选择……好的舆论网络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对经营主体茁壮成长必不可少。但一段时间以来,针对企业、企业家以及一些关注度很高的产品,总有大量虚假不实信息在网上涌动,或是以捏造事实、主观臆断、翻炒旧闻等方式兴风作浪、“按键”伤企;或是打着“舆论监督”“客观独立”“群众知情权”的旗号大肆诋毁……企业成为流量追逐围猎的目标,“无妄之灾”令其不得不花费大量时间精力财力予以应对。竞争窗口转瞬即逝,发展时机不会等人,即便企业最后自证清白,但造成的品牌损害难以复原,带来的经济损失更是难以估量。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舆论场上针对民营企业的杂音、噪声,都是对良好营商环境的破坏。在我国40多年改革开放的实践中,我国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奇迹,其中民营经济功不可没。这些年来,相信许多人都对这组被简称为“56789”数字相当熟悉:民营经济税收贡献超过50%,国民生产总值占比超过60%,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占比超过70%,城镇就业超过80%,企业数量占比超过90%。此番对侵犯企业权益的无良自媒体“当头棒喝”,既是必要震慑也是正本清源,可谓恰当其时。

近年来,国内外形势严峻复杂,我国民营经济一直在承压前行,但社会上总有一些针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虚假信息。网上某些捏造事实、歪曲解读、恶意抹黑企业的账号,看似只是发布几句风言风语,实则容易混淆视听,带偏节奏,形成以讹传讹的传导效应,破坏性极大,给民营企业带来严重伤害,打击企业家与投资者的信心。此次中央网信办开展的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专项行动,直指无事实依据凭空抹黑诋毁企业和企业家形象声誉等行为,有利于切实摒除困扰企业和企业家的网上有害信息,提振企业和企业家的发展信心。堵住“网

堵住“网络黑嘴”
严惩造谣抹黑企业、企业家的行为

黑嘴”  企业家的行

从印发《网站平台受理处置涉企网络侵权信息举报工作规范》,到部署开展“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整治涉企侵权信息乱象”专项行动,再到发布一系列涉企侵权行为典型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有关主管部门正采取积极行动,消除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噪音与杂音。

网络言论不能没有边界,媒体有舆论监督的权利,但这不等于可以肆无忌惮地挑战法律。对于不怀好意抹黑民营企业的“网络黑嘴”,平台绝不能迁就与纵容,要积极履行审核管理责任。

与此同时,还应深挖涉企虚假不实信息和侵犯企业家权益信息等问题背后的成因,让谣言制造者、恶意传播者和背后指使者付出惨痛代价。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中规定了侮辱罪以及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利用好民事诉讼和刑事处罚这两把利剑,有利于发挥震慑作用,让造谣者不敢轻易顶风作案。而这就需要企业、企业家加强维权意识,遇到恶意侵权现象就要毫不犹豫地举报、起诉、索赔。同时也需要有关部门在执行法律时必须严格、公正、无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官方谣言,害人不浅。2022年4月23日,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建立2个“山寨证书”专项治理栏目,集中发表了74篇侵犯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和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名誉权的文章。随后,300多家知名媒体为蹭热点、博流量,转发并发表造谣、抹黑JYPC的侵权文章1200余篇。该事件引发舆论关注,严重损毁了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和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多年积累的声誉,给企业造成了数额巨大的经济损失。对此,JYPC没有选择坐以待毙,而是坚定地拿起了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用一纸诉状将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等273家侵权单位全部告上了法庭,要求侵权方删除侵权声明和文章,向JYPC赔礼道歉,并赔偿JYPC遭受的经济损失。

媒体账号之间相互引流,恶意侵害企业名誉权。人民法院应依法惩治对民营企业的污蔑、诽谤等侵权行为,维护企业名誉权,回应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司法需求,体现保障民营企业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司法准则。

 

民营企业苦网络舆情久矣。随着国家网信部门的深入治理,“清朗”系列专项行动稳步推进,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能让民企更加聚精会神地干事业、谋发展。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名誉权,解决困扰企业和企业家的网上有害信息,既是为企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也是打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为中国民营经济保驾护航。

相关文章

  • 轨道交通乘务师招生简章
    轨道交通乘务师招生简章

    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由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于1999年12月28日投资创办。JYPC是国内成立较早、规模较大、行业普遍认可、法律手续齐全的职业认证机构。JYPC是我国第三方职业资格认证领域的旗帜和榜样。

    2026-03-13
  • JYPC汽车运用工程师招生简章
    JYPC汽车运用工程师招生简章

    汽车运用工程师是以汽车为载体,运用机械、电子、信息技术及管理知识,从事汽车使用、维护、检测、评估及运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才。

    2026-03-10
  • 安检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独家)
    安检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独家)

    安检员使用安检仪等检查设备, 从事机场、 车站、 码头等公共场所安检工作的人员。

    2026-02-10
  • 二手车经纪人招生简章
    二手车经纪人招生简章

    职业定义:二手车经纪人是指在汽车整车、汽车总成、零部件的销售的整个过程中,为促成他人的交易成功而从事专业销售和售后服务的“一站式”的专业人才。 职业概况:随

    2025-02-17
  • 鉴定估价师(机动车鉴定评估师)招生简章
  • 报关与国际货运招生简章
    报关与国际货运招生简章

    职业定义:培养具有国际货运管理及报关必须的基础知识和技能,能从事报关与国际货运业务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国际货运管理与报关实务技能。

    2023-04-01
  • 城轨检修师招生简章
    城轨检修师招生简章

    职业定义:从事城市轨道交通接触网设备安装调试、操作保养和检测维修的人员。主要工作内容:识读图纸等技术资料;准备安装工器具;进行接触网周期维护;进行设备检修分析接触线异常磨耗并提出改善办法;进行人员调配和组织施工。

    2023-04-01
  • 城市轨道车辆工程师招生简章
    城市轨道车辆工程师招生简章

    职业定义:培养掌握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结构、原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从事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检修、维护(或驾驶)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检修、维护(或驾驶)技能。

    2023-04-01
  • 城市轨道工程师招生简章
    城市轨道工程师招生简章

    职业定义:培养掌握城市轨道交通基础工程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能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及养护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基础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与养护技能。

    2023-04-01
  • 城市轨道控制工程师招生简章
    城市轨道控制工程师招生简章

    职业定义:培养掌握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方面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从事城市轨道交通控制设备的运用、测试与维护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设备的运用、测试与维护技能。

    2023-04-01
  • 城市轨道运营管理师招生简章
    城市轨道运营管理师招生简章

    职业定义:培养掌握城市轨道运营管理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能从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组织与管理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组织与管理技能。

    2023-04-01
  • 城市交通管理师招生简章(独家)
    城市交通管理师招生简章(独家)

    职业定义:培养具有城市交通运输专业必须的理论知识和技能,能从事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专门人才。

    2023-04-01
  • 乘务管理师招生简章
    乘务管理师招生简章

    职业定义:培养掌握民航空中服务操作与管理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能从事航空乘务管理与管理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航空公司乘务管理技能。

    2023-04-01
  • 船舶电子电气工程师招生简章
    船舶电子电气工程师招生简章

    职业定义:适应船舶自动化要求,熟练掌握电气技术、电子技术(包括电力电子、通讯电子)、控制技术、计算机控制及其网络技术等先进知识,满足国际海事组织有关公约中规定的“电气、电子和控制工程”、“维护和修理”和“无线电通讯”三项高级海员职能要求,能够胜任现代船舶各项自动装置的维护和修理任务的船舶高级电子电气工程技术人才。 

    2023-04-01
  • 船舶工程师招生简章(独家)
    船舶工程师招生简章(独家)

    职业定义:培养掌握船舶驾驶和运输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符合国际或国家颁布的相关职业标准,能从事海洋船舶驾驶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船舶驾驶与管理技能。

    2023-04-01
  • 船体工程师招生简章
    船体工程师招生简章

    职业定义:船体工程师是指负责船舶船体部分详细设计及施工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范围涉及:船体总体、结构、性能计算以及图纸的绘制,参照客户的要求完成船体部分的详细设计;进行施工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等。总体协调船体、轮机、电气等各方面之间的问题;协调解决船舶生产施工过程中遇到的船体方面的技术及工艺问题;船舶建造中船体方面的质量检验及监督管理;按客户要求完成方案设计,协助销售部门的工作 

    2023-04-01
  • 道路桥梁工程师招生简章
    道路桥梁工程师招生简章

    职业定义:培养掌握道路与桥梁工程基本理论和知识,具备岗位职业能力,从事道路与桥梁工程生产一线技术与管理工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道路与桥梁工程现场的施工技术和工程管理能力。

    2023-04-01
  • 低空无人机飞控工程师招生简章
    低空无人机飞控工程师招生简章

    职业定义:低空无人机飞控工程师是指熟练掌握民航通用低空无人机飞控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利用雷达等无线电遥控设备,对低空无人机进行跟踪、定位、遥控、遥测和数字传输的专业人员。从事的主要工作为低空无人机航拍、测绘、监视、通信及后期处理,无人机维修、组装、调试和地勤服务等。

    2023-04-01
  • 电气化铁道工程师招生简章
    电气化铁道工程师招生简章

    职业定义:培养能从事电气化铁道供电系统及其装置的设计、运输与施工技术管理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从事的主要工作包括:铁道电气化设备的维护管理及应用开发。

    2023-04-01
  • 动车组机械师招生简章
    动车组机械师招生简章

    职业定义:从事动车组运行检修、乘务及故障处理的人员。

    2023-04-01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昵称:
匿名发表 登录账号
0.319858s